乐山银监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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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银监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10﹞3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1] 
中文名
乐山银监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09年,分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分局利用内网、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分局职工春训的重要内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公开信访举报电话、报纸、网络、阳光热线等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落实监督评议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与行风评议工作相结合。2009年,分局共公开政府信息(含新增和变更)4条,全部为主动公开,其中概况信息2条,分别为领导信息和机构职能;法规公文1条;计划总结1条。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新增和变更)4条,全部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发布,一条为机构职能,公开内容包括分局内设机构、单位地址、工作职责、值班电话、传真号码、投诉电话;一条为领导信息,公开了3名局领导的姓名与职务;一条为法规条文,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全文;一条为计划总结,公开了《乐山银监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分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分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也无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虽然分局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今后,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10年,分局将按照四川银监局和乐山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社会 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