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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依照《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对拟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验收,该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同意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1]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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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京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公告(第201500100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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