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义词
江西高考替考事件一般指6·7南昌高考替考案
社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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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年6月7日中午,江西省教育厅发布消息称,接到有人组织替考的举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南昌市警方开展调查核实。
截至2015年6月8日晚,南昌地区高考替考涉案人员已有9人被警方控制。江西省、市公安部门对此次出现的替考事件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连夜开展侦查、追捕工作。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案件加紧侦查。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案件过程
编辑6·7南昌高考替考案成为下线
2014年11月,南都记者与一名高考“枪手”组织成员接头,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长期保持联系,一直未能见面。其间,“枪手”提出发展记者为其“下线”,参加2015年高考。为调查这个团伙的运作情况,南都记者同意,提供了一张本人真实照片和虚假身份信息(包括姓名,籍贯,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成为其“下线”。此后,双方就以“上下线”关系联络。[1]
6·7南昌高考替考案考前准备
2014年11月,“上线”提供了一个南都记者在替考组织的内部编号,随后向南都记者确认是考文科还是理科,“上线”解释理科替考收入高,记者选择了理科。2015年4月,“上线”通知团队出发时间。5月,“上线”要求南都记者补拍了一张身份证相片,要求与第一次提交的相片存在差别。
该替考组织未与南都记者签署任何协议,记者一直没有与“上线”见面,无法确认该替考组织是否存在。按照“上线”的要求,在高考前几天,南都记者赴武汉,与“上线”接头,双方第一次见面,“上线”没有提供高考准考证。
6·7南昌高考替考案前往南昌
2015年6月5日晚上,记者随同“上线”等十余人,从武汉坐火车抵达江西南昌。抵达南昌火车站后,一行人在接应人员的带领下,分乘三辆车离开,被送到位于青云谱区的海军招待所。招待所有人接应,一行人未登记身份证信息直接拿房卡入住。落脚后,有陌生男子请吃宵夜,与其中一名替考组织的“中层”交代考试事宜,包括承诺定金和尾款会如期发放不用担心,没有透露具体数额。这名男子叮嘱,若在考场遇到同校或认识的人,要装作不认识或回避,避免以后被对方举报。[1]
6·7南昌高考替考案考前安排
2015年6月6日下午,开考前一日,部分“枪手”被分散到其它宾馆住宿,以便离各自的考点更近。约6人被分散到东湖区的中晟宾馆,“枪手”均登记真实身份证信息后入住。5日18时,一名男子来到宾馆,向6人发放高考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点均为南昌十中。这名男子要求“枪手”自称是南昌二中的学生,表示若有人问及班级信息,可在高三(8)至(13)班间任挑。随后,“枪手”住下,开始复习“上级”之前发的各种备考材料。[1]
2015年6月5日下午南都记者拿到了高考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上面的照片均为记者此前提供,户籍地被“设定”为山东。
6·7南昌高考替考案证件出处
“上线”告诉替考“枪手”,由于系统内信息和“枪手”面孔、所出示证件一致,考场查不出来。
一名“枪手”组织成员介绍,“替考组织可以凭空造一个不存在的人的完整信息,包括学籍、身份证、准考证等。”其称,“上线”告诉他,由于系统内信息和“枪手”面孔、所出示证件一致,考场查不出来。
这名成员的“上线”告诉他,等将考分卖出去后,买家就可偷梁换柱——把“枪手”对应的考生照片替换,买家直接用这个考生的名字上大学,由此更名改姓。
有教育界人士对该说法存疑,认为这么操作的难度极大,真实性尚需警方调查,或许有其他的可能性。
2015年6月6日下午,替考组织的头目前来通知,2015年替考方式有变,风险加大。发放的准考证均为学生的真实信息,他们提前出钱买分、找人替考,只是将身份证、准考证的相片换成了替考者的相片。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替考费用
编辑6·7南昌高考替考案枪手成因
一名“枪手”告诉南都记者,他所在学校就有多名“枪手”,“枪手”参加这种违法行为的原因,除了挣钱,还有些人是“图个刺激,去玩一下”,也有人“就是脑子有病”。
起初他被“上线”找到,是因为对方误以为他很缺钱。他答应后一度反悔,遭到恐吓——“你不能说不去就不去啊,提交了资料之后,已经在制作身份证、准考证了,整个链条的成本极大,临时退出你赔不起!”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枪手费用
开考前数日,这名“枪手”向南都记者提供备考资料的同时,展示了他与“上线”的聊天记录。记录显示,若这名“枪手”考上河南一本院校可收入2.5万元、二本2万元,山东一本院校2万元、二本1.2万元。该“枪手”称,他给“下线”付酬时就可自己定价了,在前述价位上先扣掉自己要拿的钱数。
该“枪手”强调,三本的分数基本卖不出去,所以参加考试前一定要多做高考模拟题,找回感觉,“否则成绩出来,就知道你有问题。”这名“枪手”还透露,考上一本的分数也分为三个档次,最高档是985高校,其次是非985的211高校,再次则是非211一本高校。
“985顶级院校,最高卖过几百万(元),能买的家长不缺钱。”这名“枪手”告诉南都记者,他所在的替考组织,目前最佳战绩是北京一所理工类高校,卖了一个天文数字。像武汉一些985+211高校,考上的话,最低层级的“枪手”能拿到七八万元到十几万元报酬。[1-2]
6·7南昌高考替考案监管漏洞
编辑6·7南昌高考替考案替考者李士雨
在卧底的过程中,南都记者获得了替考组织给一名“枪手”发放的高考“身份证”和“准考证”,此“枪手”曾发展多名下线。“身份证”显示,其参加考试的姓名为李士雨,生于1997年,住址系山东巨野县某镇,并有一个明确的身份证号。
2015年6月6日晚,南都记者登录江西省考试院官网,输入该“枪手”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后四位,发现系统内有他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合格表。
在江西教育网可以查询到李士雨的高考学生体检报告,上面的照片是替考者的。
表格使用的是“枪手”本人相片,显示各项检查合格,最后南昌东湖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意见是“同意报考”。表格还附有该办公室和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务科的公章,医院公章的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
这名“枪手”从2015年4月到开考前,没有到过南昌,不可能在南昌参加体检。
6·7南昌高考替考案侦查实情
山东当地干部提供的李士雨相片,跟替考的“李士雨”(以上身份证图)完全不同。
今日(2015年6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南都另一路记者抵达山东省巨野县,来到李士雨家所在的巨野县田庄镇丁宫屯行政村南隅村,村里多名认识李士雨的村民告诉记者,李士雨的老家在南隅村,全家人都不住在这里,他父母亲均在上海做生意,家境富裕,在上海有房子,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和大伯住在一起,李士雨本人在巨野县城一中上学,由姑姑照顾,他成绩不好,很有钱。
有6位村民在看到记者出示的身份证后,明确表示身份证头像不是李士雨本人,李士雨很胖很胖,身份证头像照也比李士雨本人要老很多。村民说,李士雨出生于4月,不是身份证上的9月。
6·7南昌高考替考案钻取漏洞
从以往报道看,首先直指考务人员监管不力。在2014年河南替考案发生后,教育部便通报,河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这起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员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的案件,事后除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被替考考生的家长也受到了处理。此外,在很多地方,监考人员识别身份证和准考证主要靠肉眼,这给了替考者钻空子的机会。[1]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案件审理
编辑案件调查
2015年6月7号下午,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关于6月7日高考替考事件调查进展情况”。
2015年6月7日上午11时左右,网上出现“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在南昌参加高考”的报道后,正在“省考试指挥中心”进行现场巡查的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教育部和省领导进行汇报,并迅速做出部署,要求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核实。[3]
6·7南昌高考替考案线索资料
2015年6月7日上午,南方都市报卧底调查组报警后,向南昌警方提供掌握的全部线索和材料,包括卧底人员在内的调查组成员,全力协助警方甄别替考组织成员,快速抓捕,固定证据。南昌公安局东湖分局的办案民警很拼,通宵达旦,全面部署抓捕。卧底记者和卧底调查组其他成员,也彻夜未眠,连续工作,协助警方印证线索,形成证据链。[3]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涉案人员
枪手彭某
2015年6月7日17时,九江警方接到可靠消息,南昌高考舞弊案犯罪嫌疑人彭某可能路经九江逃窜,九江警方迅速布控。
当日18时30分,警方在九江长江大桥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抓获。
经警方初查,犯罪嫌疑人彭某(男,20岁,武汉某大学学生,湖北省仙桃市人)交代,其头目赵某(男,48岁,山东省释城县人)是全国高考舞弊案中的主要对象。
当晚,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移交南昌警方处理。
枪手马某
2015年6月8日凌晨2时55分许,赣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接到南昌市警方通报称:有一名高考舞弊案嫌疑人马某某(男,34岁,山东省菏泽市人)很可能会乘坐由赣州开往北京西的k1454次列车从南昌至菏泽,具体乘车信息不明,请求协助抓捕。接报后,赣州铁路公安处即刻部署警力开展协查。
凌晨3时20分许,该嫌疑人已移交给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调查处理。[6]

马某
(2张)
6·7南昌高考替考案官方态度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最新进展
编辑6·7南昌高考替考案买分者暴露
截至2015年6月13日,新京报记者共掌握了6张高考准考证。这6张高考准考证持有者,为买分者,共有3人来自菏泽郓城县,分别为樊某超、苏某豪、张某。已被警方控制的2名替考组织“头目”,也来自菏泽。
“高二在读生参加高考”的情况,郓城县教育局调查发现,“樊某超”原系郓城县实验中学高二学生,“今年5月办理了退学手续”。负责人称,由于已退学,无法查询到此后去了哪里。张某为郓城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郓城一中”)高二学生,“从6月3日高考放假后至今在家”。
另有“魏某正”、“赵某”和“张某辉”身份证在替考组织成员身上发现,暂未发现上述三人准考证。郓城县教育局调查发现,魏某正原系郓城一中高二学生,“去年10月9号自称因皮肤病开始长期请假,至今未返校,目前已自动退学”;赵某亦为郓城一中高二学生,“6月3日高考放假后,学校和他家长联系不上”;张某辉为郓城县实验中学高二学生,“3号放假至今在家”。张某辉本人称,他大约于半年多前丢失身份证,一直未挂失。
6·7南昌高考替考案知情人爆料
根据准考证及身份证信息,已有6人被确认来自郓城县。根据郓城县教育局负责人的通报,除苏某豪未查询到学籍信息外,其余5人均为高二在读生,3人来自郓城一中,2人来自郓城县实验中学。
2015年6月12日,一名正读研究生的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其当年在郓城一中就读高二时,老师曾找其替考。
上述知情人称,当时老师都是私下单独找成绩比较好的学生,“跟我们说去外地考,真实体验一下高考感觉,给几百块钱”。其称,当时“觉得这事不大对,怕出事自己前途就没了,最后把钱退回去拒绝了”。
在2008年的甘肃天水高考替考事件中,16名替考者大部分是高二学生,都来自山东省阳谷县第一中学。阳谷县距离郓城县仅50多公里。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替考者相片
根据前述疑似买分考生的6张高考准考证,新京报记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比对6人的高考体检表后发现,每个考生体检表有医院与区高招办盖章,未受检的替考者肖像照出现在体检表上。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涉事医院
新京报记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南昌十中应考的“李某阳”和“李某雨”体检表下方分别盖有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务科(下称第八医院)和东湖区高招办印章。
洪都中学应考的“王某”、“张某”等4人则经由南昌市第五医院(下称第五医院)体检,青云谱区高招办最后加盖了印章。
体检表上的肖像照并非疑似买分者,而是替考者照片。
南昌十中应考的“李某阳”和“李某雨”的体检表显示,第八医院医务科于2015年4月27日在意见栏内填涂了合格意见,并盖上公章。
“3月医院入校体检基本结束了,应该是4月补检的。”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4月份进行体检的学生多由高招办工作人员分批带来进行补检,具体情况医护人员并不了解。
2015年4月21日,于洪都中学应考的“王某”、“张某”等4人在第五医院医务科完成了体检。
第五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医院体检科4月10日前后已基本完成在上述学校学生的体检工作,此后,他们前往青云谱区高招办进行过高考体检,“都是一些零散的学生。”
医院工作人员说,出现此类情况由于工作量比较大,填写结论的时间被推后,也存在学生因特殊原因或意外愿意推迟复检的情况。
参加体检的人和照片上是否曾经出现过不一致的情况?上述工作人员称,在校内体检时都有老师在场,医院没有身份识别仪器,不太可能在这方面过分核对,此外照片采集时间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容貌有可能发生略微变化,体检人员确实查不出来。
南昌某医院参加过高考体检的医护人员说,护士拿到体检表都是已经印好名字和相片的,表格填错都需要再次申领,医院方面动手脚可能性较小。她说,医院一般就负责体检,体检完确认无误后都交给高招办统一处理。
6·7南昌高考替考案负责人印章
2015年2月3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下发要求: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申请报名时须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县区招考办严格审核),否则不予报名。
该消息称,青云谱区高招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名花名册,对考生资格审核,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
在“王某”、“张某”等4人高考体检表盖有“政审合格 同意报考”的印章,最后审查人落款为付武俊,系青云谱区高招办主任。另“李某阳”和“李某雨”的体检表则由东湖区高招办确认“同意报考”,落款为蒋婷和陈剑鹏。陈剑鹏为东湖区招办主任,蒋婷为工作人员。
青云谱区高招办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在确认考生是否确实为本人的工作方面,高招办一直都很严谨,考生必须拿着本人身份证前来采集相片,材料不足都会要求重新提交,他们不可能去更换考生照片。而东湖区高招办工作人员未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
6·7南昌高考替考案体检点遭疑
2015年6月11日晚间,江西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书面提供了当地沿用多年的高考体检的相关规定,其中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这也与教育部2015年2月份发布的相关通知一致。
在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大门前,悬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一级甲等医院”字样,网络公开信息证实,该医院于1997年被评定为一级甲等医院,此后未曾升级。
东湖区高招信息网2014年4月份消息,东湖区2014年的高考体检主要由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和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社区医院)共同承担。
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人员称,此前多年高考体检均为两所医院共同承担,2015年未曾收到区教育部门的通知。问了区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这次体检均由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统一进行,“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
6·7南昌高考替考案社会反响
编辑6·7南昌高考替考案事先防范
肉眼识别身份证准考证有漏洞,呼吁教育部门对身份证”信息使用机器识别。
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呼吁各重点高校排查高考期间大学生离校情况,及时甄别学生是否外出参加替考。
6·7南昌高考替考案专家建议
将替考组织者 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进行打击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华生说:有关部门对被替考者、替考者、组织者作出的处罚越来越严厉,但威慑力仍不够。“将替考组织者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进行打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江西德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宋敏华说,“如果有公职人员涉案,不仅要追究直接涉案人员的责任,同时也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警示相关工作人员远离职务犯罪。”[10]
6·7南昌高考替考案案件处理
编辑一、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处理情况
马某波、马某福、赵某国、李某山(均系山东菏泽人,无业)等4名高考替考组织者,因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中介人员李某炎(江西万年人,无业)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中介人员杨某起(山东菏泽人,无业)的涉案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审理中。
二、被替考考生和替考者处理情况
1.对7名被替考考生,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作出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决定,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处理结果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向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
2.对7名替考者,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其中,对5名在校大学生,已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2名已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的,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相关公职责任人的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公职责任人处理情况如下:
(一)南昌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1.南昌市教育局分管考试院及高考招生工作副局长邓云生,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熊彪,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分管高招工作副院长金安根,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南昌市东湖区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1.南昌市东湖区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童萍如,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南昌市东湖区教科体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陈光辉,分管区招考办工作,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3.南昌市东湖区教科体局招考办主任陈剑鹏,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职渎职,收受礼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南昌市东湖区教科体局招考办考务专干蒋婷,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职渎职,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能够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二级)处分(由讲师级降为技术员级),调离教育考试工作岗位。
5.南昌市东湖区教科体局干部熊锐,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职渎职,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由讲师级降为助理级),调离教育考试工作岗位。
6.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万莉萍,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7.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科长张玲,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职渎职,收受礼金,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由助理级降为技术员级)。
(三)南昌市青云谱区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1.南昌市青云谱区分管教育副区长李万汲,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南昌市青云谱区教科体局党委书记、局长龚海宝,未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南昌市青云谱区教科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剑光,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南昌市青云谱区教科体局招考办主任付武俊、副主任邓明,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收受钱财,失职渎职,给予其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南昌市第五医院副院长兼医务科长曾昭萍、体检科长邓琼,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体检环节弄虚作假,给予其2人行政撤职处分。
(四)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1.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分管继续教育工作副院长杨福盛,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记过处分。
2.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刘晓芬,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招生教务科科长徐涌,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私刻公章,串通、贿赂相关工作人员从事替考舞弊活动,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起公诉
词条图册
更多图册
- 参考资料
-
- 1. 江西高考替考考生“李士雨”已被警方控制 .凤凰网[引用日期2015-06-7]
- 2. 江西抓获一大学生“枪手” 高考舞弊案头目浮出水面 .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2015-06-8]
- 3. 江西替考案卧底调查组曾收威胁短信 已离开南昌 .网易网[引用日期2015-06-10]
- 4. 江西省教育厅通报称替考生李某某供认不讳(图) .凤凰网[引用日期2015-06-7]
- 5. 南昌考试院院长:有严格审查环节 出问题将严肃处理 .新华网[引用日期2015-06-7]
- 6. “江西高考替考案”又一嫌疑人在列车被控制 .中国网[引用日期2015-06-18]
- 7. 江西“6·7”高考替考9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2015-06-9]
- 8. 教育部回应江西高考替考事件: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法制网[引用日期2015-06-7]
- 9. 江西高考替考案枪手是高2学生 .网易[引用日期2015-06-18]
- 10. 江西高考舞弊案 .热点事件网[引用日期2015-06-9]
- 11. 江西南昌高考替考案42人被处理 2人被开除党籍 .网易新闻[引用日期2015-07-7]
- 12. 江西高考替考事件23人涉徇私舞弊罪等被立案侦查 .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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