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乡地处湟水河南岸,距县府驻地15公里。 人口1.8万,以汉族为主,还有回、土、藏族。2001年3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函[2001]20号文批复:撤销洪水乡,设立洪水镇。
洪水乡行政区划
编辑辖店子、双一、双二、高家湾、河西、上窑洞、阿西、阿东、马趟子、下街、马家营、李家壕、上王家、下王家、吴家庄、袁家庄、大寨子、石岭子、下沈家、马家岭、郭家庄、上马场、姜湾23个村委会。
洪水乡历史沿革
编辑民国时置洪水乡,1950沿旧制设洪水乡,1958年成立洪水公社,1984年复设洪水乡。地处湟水谷地南侧滩地、沟谷地、山地。
洪水乡矿产资源
编辑矿藏有高品位的石灰石矿。
洪水乡经济状况
编辑产业以运输、采矿等为主。白灰、纸等产品畅销省内外。农业以小麦、果类、蔬菜种植为主。
洪水乡区域交通
编辑甘(肃)青(海)公路穿境,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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