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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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在2013.10.28由海口市人民政府颁布。
中文名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
海口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13.10.28
实施时间
2013.10.28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的决定》已经2013年9月12日十五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2013年10月28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政府规章《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6年3月2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第57号令发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本决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施行。
地方规章(类别)
词条标签: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