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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陆嗣曾
- 出生日期
- 1888年
- 逝世日期
- 1956年
- 籍 贯
- 广东信宜
同年11月回高州参加起义。民国成立后,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任广州航政局局长、广州地方检察厅检察长。1923年,任广东省地方审判厅厅长兼孙中山大本营法制委员会委员。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出任行政院参事、广东高等法院院长等。1933年,出任勷勤大学(纪念民国元老古应芬,字勷勤)校长,兼任广东省参议员等。1945年,勷勤大学迁回广州,乘时退休,只任国大代表。1949年移居澳门。国民党司法院邀其到台北任职不就。1956年病逝。
陆嗣曾(1888~1956年),字光宇,号定庵,信宜市水口镇水口村人。清末,考入高州中学堂肄业。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他与林云陔考上广州两广方言高等学堂,师事朱执信,加入同盟会,设机关于“长兴学舍”,秘密从事革命活动。宣统三年(1911年),他与林云陔租双门底詹同文笔店后屋作机关,作转运军械之所。三月二十九日,朱执信攻督署受伤,战至双门底,弹尽遇强敌,避入其间,疗伤易服,由林云陔护送脱险,陆嗣曾留寓应变。是年九月初四日(10月25日),陆嗣曾奉命协助林云陔回高州领导起义。林云陔率队攻入高州道台衙门,成立高州军政分府,陆嗣曾任参议。民国元年(1912年),陆嗣曾族叔陆耀文任番禺县县长,他随任幕僚,为县长草订重要文告、计划。不久,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肄业,适举行文官考试,他应考合格,分发外交部签事室行走。毕业后,任广州航政局局长。民国9年(1920年)任广州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孙中山于民国12年(1923年)3月建立大元帅大本营,广东省政府也随之建立,陆嗣曾任地方审判厅厅长,兼大本营法制委员会委员,提请拟宪法纲要及修订民刑法案。不久,调南京,任行政院参事,专司有关法制的审查、拟订等事项。民国20年(1931年冬),任广东高等法院院长,兼管最高法院第四分庭事宜。民国22年(1933年),任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副校长,负责学校实际工作,旋升任校长,兼任国民党广东省党部监察委员。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广东,陆嗣曾先后两次迁校信宜,在抗日战争艰难岁月,而勷大弦歌不缀。民国32年(1943年),他兼任广东省参议员。民国34年(1945年),勷勤大学迁回广州,陆嗣曾乘时告退。在家建“退修堂”隐居,他说:“得许退修弭晚节,征帆好趁顺风收。”民国35年(1946年)任国大代表。
陆嗣曾雅好吟咏。在广州,他经常参加园的文酒之会。与陈融、林云陔、谭惠泉、熊英、冒鹤亭、陈石遗等颇多唱和。他有诗集《定园遗诗稿》,未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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