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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制或称耕作制的发展过程和形式,世界各地不尽相同,它的发展阶段既是前后衔接的又是前后交错的,地区间和地区内的发展都很不平衡。中国古代农作制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撂荒农作制 、土地连种制、多熟农作制。
- 中文名
- 中国古代农作制
中国古代农作制撂荒农作制
编辑中国古代农作制生荒农作制
生荒农作制盛行于距今1万年前至8000年前,使用石刀、石斧和木棒进行所谓“刀耕火种”。新开地种植一年,即予抛弃,第二年另找新地开垦。在这种农作制下,人们年年迁徙,没有固定住所,被抛弃的土地经许多年依靠自然植被自发恢复地力后,才能再行开荒利用。当时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狩猎和采集还占很大比重。
中国古代农作制熟荒农作制
距今8000~5000年前,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北方和南方先后进入锄耕或耜耕阶段,对土地利用从年年易地逐渐过渡到连种若干年、撂荒若干年的熟荒农作制阶段。土地的连续若干年种植,使人们相对定居的生活有了可能,从狩猎转向种植的比重提高,土壤肥力的恢复也从单纯靠自然植被转变为多半靠自然力少半靠人力。
到距今5000~4000年前的新石器晚期,中国农业已完成了向熟荒农作制的过渡,土壤耕作进入较发达的锄耕或犁耕阶段,土地的连种和撂荒有定期的安排,人们已营定居生活。在养地上,依靠人力的因素已更加强。
夏、商、西周时期已进入熟荒农作制的高级阶段。《诗经》、《尚书》、《周易》中所说的“菑”、“新”、“畲”,就是这一时期农作制的反映。《尔雅·释地》说:“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畲”。后人对此解释不同。一说“菑”是垦后第1年的田;“新”是垦后第2年的田;“畲”是垦后第3年的田,即土地连种2~3年然后撂荒。一说“菑”是“不耕田”,“田不耕则草塞之”,指撂荒地;“新”是已撂荒2年正在复壮的地;“畲”是经过撂荒复壮准备重新耕垦的土地。不论何种解释,均说明农作制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古代农作制土地连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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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连种制
(5张)
早在秦、汉时期,北方地区已初步发展了轮作复种的二年三熟制。《周礼·稻人》注中所说的“芟刈其禾,于下种麦”和“芟夷其麦,以其下种禾豆”,就是麦豆谷轮作复种的二年三熟制。从张衡《南都赋》所称中“冬稌夏穱,随时代熟”来看,东汉时南阳地区可能已产生麦稻轮作复种的一年两熟制。又据杨孚《交州异物志》中所说的“交趾稻,夏冬又熟,农者一发再种”,两广部分地方可能已有了双季稻。北魏《齐民要术》中对轮作复种的理论与技术进行了总结,初步阐明了合理轮作是消灭杂草、减轻虫害、提高产量的重要措施,肯定了豆类作物在轮作中的地位,确立了豆谷轮作的格局,并总结了绿肥轮作的经验,为粮肥轮作复种奠定了基础。隋、唐以后,中国的经济重心南移,南方的轮作复种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时南方的双季稻栽培和麦稻轮作复种一年二熟都有较大发展。唐代樊绰《蛮书》和宋代《陈旉农书》对此都有记载。
中国古代农作制多熟农作制
编辑元明清时期,农作制进入多熟制阶段。特别是明清时,随着玉米、甘薯、花生、烟草等新作物的引入,轮作复种和间作套种形式更为丰富,从而使多熟制不断完善。在轮作复种方面,北方地区二年三熟制更加普及,一年二熟制有了初步发展。南方则双季稻的栽培面积更加扩大,并出现了双季连作稻、双季间作稻、双季混作稻等多种形式;稻麦、稻豆、稻薯轮作复种的一年二熟制,以及稻的三熟和稻稻麦、稻稻薯、稻稻肥等的一年三熟制有较大发展。稻豆、麦豆、粮薯、粮肥等的间作套种发展也较快。同时北方地区还出现了综合运用间套复种方式,实现“一岁数收”和“二年收十三料”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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