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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置监察御史,分察六部、六事,号六察官。
- 中文名
- 六察
- 所属类别
- 监察御史
- 出 自
- 《新唐书》卷四十八
- 所属领域
- 历史
六察典源
编辑《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御史台〉~239~
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1]
六察释义
编辑六察示例
编辑《宋史·职官志四》:“监察御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则奏劾,小事则举正……凡六察之事,稽其多寡当否,岁终条具殿最,以诏黜陟。”
宋 朱熹《与李诚父书》:“兹闻荣被亲擢,进居六察之联,深以为慰。”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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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典故 .搜韵[引用日期20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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