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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办《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截止2011年底舟山市市、县(区)两级共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提出创建申请,涉及民政、司法、工商、质监、公安、财政、建设等12个领域。为切实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舟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市政府法制机构结合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着力加强对申请创建单位的指导监督,督促创建单位进一步健全创建组织,完善创建方案,强化创建责任,并通过考评验收,确定了12家单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重点培育对象,较好地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范围,有效地推进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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