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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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下属职能部门,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和全县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保密、保卫、后勤、财务、档案、收发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统计事业费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中文名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地    点
芷江侗族自治县
类    型
统计局
性    质
下属职能部门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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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内设机构:[1] 
一办公室〈加挂法制宣传教育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和全县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保密、保卫、后勤、财务、档案、收发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统计事业费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全局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及房改资金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的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教育工作;办理协助管理各乡镇统计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福利、社会保险的核算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拟订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明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普法教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本局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二产业综合股
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农产品产量调查;整理、编印乡镇社会经济资料;开展乡村社会经专题调查、分析研究和趋势预测。
负责全县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工作,综合整理地质勘探、测绘、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人口、劳动统计以及商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统计调查;负责部门第三产业统计;综合整理外贸、外资、旅游、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城市及小城镇统计数据。
负责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编制经济循环账户,开展要素市场统计;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组织专题研究,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承办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统计新闻发布会;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统一搜集、整理、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综合性和各专业性统计数据,组织协调全县农业、工业、人口和基本单位等各项专业普查工作,对各专业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县经济、社会和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县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全县统计成果宣传工作。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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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省和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县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属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建议和优质服务。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转向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六协助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协助、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乡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
七统一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站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考核乡镇统计员;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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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复海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兼管办公室、计划生育、财务、政工工作
蒲曾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业务、普查、党务、纪检、计算站、县域经济考核和八件实事工作
李义维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法制、教育、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综治、安装、双文明考核工作
徐仲夷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老年、关协、乡镇统计员考核工作,负责妇女、儿童两纲监测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统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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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检查是对现行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根据多年执法检查的实践,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置了统计机构或者配备了统计人员。
2.依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能否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3.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请审批、备案,有无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机关有无随意制发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和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和职责履行情况。
6.统计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有技术职称的统计人员的稳定情况如何。
7.统计基础工作如何,有关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了统计工作制度,设立了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等。
8.统计管理相对人有无拒绝接受检查或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
9.统计管理相对人在接受执法检查时,有无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0.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查处情况如何,有无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行为,有无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有无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等。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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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政府大院内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