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局

编辑:见识网互动百科 时间:2019-11-30 2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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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 中山农业局一般指中山市农业局
中山市农业局为中山市人民政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部门。
中文名
中山市农业局
地理位置
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类    别
政府组织
属    性
非盈利

中山市农业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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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二)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动物防疫条件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八)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对牲畜屠宰防疫检疫。
(九)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十)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牧草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农业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通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市直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五)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十六)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扶贫开发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十八)管理直属单位,负责市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耕地开垦费(造地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九)承担市扶贫领导小组和市围垦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十)协调处理有关涉农信访事项,提出解决有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 

中山市农业局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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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建: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农业局全面工作。
  陈文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人事科、老干服务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李多伦: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综合改革科、经营管理科、法制科、信访科。
  苏德鹏:党委委员、总兽医师,分管畜牧科、兽医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黄声群: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扶贫开发办公室、种植业科、科教科、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邓金敏: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发展计划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机化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农机监理所。
  黄颖锋:党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宣传工作,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2] 

中山市农业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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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和档案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报告、文件;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外事工作。
组织人事科
  
(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险、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武装保卫、双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和负责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老干服务科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离退休干部参加的重大活动;指导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有关产业的政策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其他部门政策性文件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工作;负责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农业环保监督工作。
经营管理科
  
(挂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承包合同办理处、农村承包仲栽委员会牌子)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落实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入、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性建议。
信访科
  
受理涉民来信来访及网上咨询投诉,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负责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提出解决有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本级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指导、检查下级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其他信访事项。
  发展计划科
  
(挂农业区划办公室、市围垦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农业发展基金审批、耕地开垦费(造地费)征收及其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工作;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的审批;审核基本农田调整和占用;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的统计工作;承担围垦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和农产品加工流通;制订“菜篮子”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村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审核肥料、农药、种子广告;组织举办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及农业展览、展销。 
  
  种植业管理科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布局和结构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审批农药经营许可证、上岗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化肥经营许可证;核准工业废渣农用许可证、植物检疫签证;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
  
  畜牧科
  
(挂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
  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有关标准拟订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畜产资源和牧草地资源保护工作。 
  兽医科
  
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兽医、兽药标准,并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
  科技教育科
  
(挂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种植业、畜牧业和农业机械化事业对外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科技成果;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和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扶贫开发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和管理、监督、使用工作;协调中山市对口帮扶地区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政策;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农业机械化的示范推广应用、人员培训、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开发;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救灾柴油的安排和农机化统计工作。[3]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经济 组织机构 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