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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洪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省 份
- 湖南省
- 正式挂牌成立
- 2008年10月29日
- 机构概况
- 局机关定编13人
- 内设机构
- 综合办公室等
洪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概况
编辑局机关定编13人,下设的二级机构执法大队定编30人、机动执法大队定编12人,共有全额事业编制55个,现实有正式人员43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规宣教股、执法督察股、公用事业管理股,下设二级机构有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环卫处、客运办、燃气办、广告办。
洪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分工
编辑局长黄福元 :主持局行政工作。
党委书记、副局长肖续新:
党委书记、副局长,分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卫、燃气办等工作。
副局长田明秋:协助分管处罚中心、法规宣教股、维护稳定、执法大队、客运执法中队、执法责任制、案件质量评查、广告办、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维建 :协助分管党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绩效考核、生活垃圾场建设、财务等工作。
副局长曾蕊琴:协助分管人事、目标考核、宣传、劳资、计划生育、妇女、共青团、机关事务、办公室、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档案、统计、“两重”日常工作、创建等工作。
党委委员、系统工会主席黄金:主持局工会工作,协助分管公用事业股、客运办、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渣土办、环卫处、规划执法中队、装饰装修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协管办、管道燃气建设等工作。
洪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
编辑综合办公室(主任:向薇 副主任:李小英、梁伟办事员:熊静芬)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财务、档案、保密、后勤、人事劳资、等各项工作。
法规宣教股、执法督察股(股长:李科翰 副股长:王燕萍)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措施、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定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负责行政执法信访、听证、行政应诉、申请法院执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理、处罚案件立案、审理、处罚、结案的审核和案卷的集中保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收送、执法协调等工作;负责执法工作中的纠纷调出工作;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大队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考核;负责未办理案件的督办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受理和查处市民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件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对案件查处结果的反馈工作;承办纪检、监察日常事务性工作。
公用事业管理股(股长:孙荣训)
负责行政许可项目工作,制定行政许可案卷和台帐;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环卫设施设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城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出租汽车“三证”、燃气经营的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城市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的发放;负责制定城区燃气供应数量规划和协助物价部门加强对燃气价格的控制;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城市公共客运的发展规划和突发应急预案;审批城市公交车营运线路;组织和实施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及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和审核公交企业的经营资质,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检查公交、出租车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质量;负责实施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规模、车种结构、车型类别的宏观调控,对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进行监督,指导下属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会同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划定城市公共客运站、场交通安全保护范围,并负责安全监督和检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受理乘客投诉、处理调节客运纠纷,查处城市公共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文继 教导员:邓太安 副大队长:明永春 副教导员:向洪波)
负责行使湘政函[2008]155号批复中规定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燃气管理、户外广告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区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对该大队干部职工及所属中队的管理、指挥、调度、督察、考核、执法监督、教育及培训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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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洪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洪江区政府[引用日期201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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