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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行政机构,是行唐县人民政府主管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的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正科级。
- 中文名
-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 点
- 行唐县
- 属 性
- 非盈利
- 性 质
- 政府工作部门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情况
编辑局机关现设:“一室、四股、一站”,即:办公室、综合股(标准计量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稽查股(打假办公室),口头镇质量技术监督站(股级)。直属事业单位: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30人。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分工
编辑局 长:王文秀 负责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秦高粱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和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工作。
挂职副局长:马会杰 协助局长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主任科员:李军华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主任科员:谷连法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县内重大执法行动的参与、组织、配合等工作,分管稽查股、综合股。
副主任科员:李桂平 负责局内部机关的安全保卫,党务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群团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办公室。
副主任科员:霍莉萍 负责特监股工作、共青团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
编辑(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振兴计划,制定本县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推动实施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执行上级下达的统检、定检计划;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四)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本辖区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七)综合管理本辖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对国家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九)组织制定本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全局宣传、教育、培训、财务、科技、防伪、统计、审计、国有资产、信息化和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局队伍建设;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办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二)负责本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振兴计划,制定本县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推动实施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执行上级下达的统检、定检计划;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四)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本辖区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七)综合管理本辖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对国家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九)组织制定本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全局宣传、教育、培训、财务、科技、防伪、统计、审计、国有资产、信息化和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局队伍建设;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办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
编辑(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任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局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承担本局预决算编制、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有关统计工作;拟定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提出本局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二)综合股(标准计量股)。承担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案件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本辖区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本辖区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办本辖区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承担本辖区宏观质量综合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承担我局纪检监察工作。
(三)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承担本辖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综合管理本辖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稽查股。(打假办公室)。管理区域性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本辖区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计量违法行为以及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本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调查处理重大和跨区域的生产、流通领域质量技术违法案件;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周边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案件的协调联动。组织实施本辖区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本辖区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企业按国际管理开展认证;承担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工作;指导和协调本辖区产品质量的行业、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
- 参考资料
-
- 1.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石家庄市质量监督信息中心[引用日期2013-01-23]
- 2.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唐县政府网[引用日期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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