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交通局
负责云霄县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
- 中文名
- 云霄县交通局
- 地 点
- 云霄县
- 属 性
- 非盈利
- 性 质
- 事业单位
云霄县交通局主要职责
编辑(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县交通领域的行政执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县管辖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贯彻执行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管辖的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管辖的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七)指导全县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县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联系、协调港口、铁路、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港口、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负责港口、铁路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及港口、铁路、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做好交通系统涉外、对台工作。
(十)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云霄县交通局内设机构
编辑根据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云霄县交通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安排、接待以及局机关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交通总支、交通局支部党员和党组织管理等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工作。[1]
云霄县交通局法制股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审查、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普法工作;组织交通运输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理论研讨;承担县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交通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跟踪、协调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审核;负责牵头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会审、联审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协同办公室做好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局领导、机关及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1]
云霄县交通局财务股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财务审核工作;承担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等有关工作;指导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局属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指导直属企业生产管理和节能减排等各项工作,促进局属企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承担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1]
云霄县交通局运输管理和安全监督股
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组织实施道路、水路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汽车租赁、港口经营等的指导工作;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业性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承担船舶引航业务的管理工作;承担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核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境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管辖的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管辖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承担管辖的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1]
云霄县交通局综合规划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总体规划;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公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承担公路行业统计和基础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港口、铁路、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负责铁路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及铁路、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受理上级军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国防要求,拟订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计划。[1]
云霄县交通局建设管理股
承担全县普通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普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普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参与港口、铁路、地方民用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开展交通扶贫工作;协同办公室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工作;参加全市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和国防交通控制用地;收集、统计、督促、上报交战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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