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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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城市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文名
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所属地区
龙川县
属    性
非盈利
性    质
事业单位

龙川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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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指导协调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三)负责县城道路、桥梁、排水排污、路灯、环卫设施等市政设施改造、保护和管理;编制县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管护经费的年度计划和资金划拨,并对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做好灯光环境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县城供水、节水工作,负责地下排水排污管网接驳的审批和管理。
  (四)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及园林设施的建设、改造、管护;负责县城占用绿地、迁移采伐树木等项目的审批;负责指导、协助有关单位搞好庭院绿化工作。
  (五)负责环卫有偿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负责设立环卫服务公司资质审查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排放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环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图纸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六)负责县城公共汽车企业资质的初审和年审工作;负责县城公共汽车线路、站场站点的规划、审批和管理;负责县城公共汽车从业人员的管理。
  (七)负责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的管理,检查监督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督促、考核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市容监察目标管理工作。
  (八)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县城洗车场、户外广告的审批和管理。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川县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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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能,县城市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内外协调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公文的起草、审核、督办、收发和通讯报道、信息收集、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保卫、接待、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管理;负责本系统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和资产、物品的购置、调拨、维修和管理;负责对本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人事考察与任免、人事统计、考核、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劳动保障、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负责劳动纠纷的调处;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政管理股
  负责编制市政道路、桥梁、路灯、排水排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县城道路、桥梁、排水排污、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和管护;负责与指导、监督路灯管理,搞好县城灯光环境建设和管护,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搞好灯光灯饰建设;负责监督管理供水、节水工作;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布点,负责地下排水排污管网接驳、公共汽车线路、站场站点审批和管理;负责县城公共汽车企业资质和县城公共汽车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制订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推广和使用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新技术;参与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图纸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指导、检查、考核环卫所完成县城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和垃圾收集有偿服务及生活垃圾、粪便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县城环卫基础设施的改造和管护工作;负责拟订县城环卫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设立环卫服务公司资质审查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排放清运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环卫有偿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对县环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县城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制订县城园林绿化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园林绿化及园林设施的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改造和管护工作;负责对园林管理所的管理,指导、检查园林管理所组织实施园林绿化计划及规划工作;负责占用绿地、迁移采伐树木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协助有关单位搞好庭院绿化。
  (三)监察管理股
  检查监督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落实市容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指导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组织市容综合整治重大活动;负责县城洗车场和户外广告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县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它案件的受理和应诉代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组织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负责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及政协提案;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1]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