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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泸州市水务局
- 释 义
- 政府部门
- 地 点
- 泸州市
- 国 家
- 中国
泸州市水务局职责调整
编辑(一)将原市水利局承担的全部职责划入市水务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五)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泸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
编辑泸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
(一)泸州市水务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务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泸州市水务局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防洪论证制度。
(三)泸州市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泸州市水务局负责水文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五)泸州市水务局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六)泸州市水务局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泸州市水务局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县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八)泸州市水务局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泸州市水务局指导全市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工作。
(十)泸州市水务局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泸州市水务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县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二)泸州市水务局负责水务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水务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十三)泸州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市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负责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政、渔港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四)泸州市水务局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细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平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行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五)泸州市水务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泸州市水务局内设机构
编辑根据上述职责,泸州市水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泸州市水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绩效考核、综治维稳、督查督办、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研究、分析全市水务信访工作情况,指导、检查全市水务系统信访工作。指导水务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全局行政审批工作。[1]
(二)泸州市水务局规划建设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水务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审核重要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负责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验收,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县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承担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三)泸州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监督入河(湖库)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水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水务工作政策,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及普法工作。
(四)泸州市水务局水务综合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全市农村水务工作,负责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五)泸州市水务局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
(六)泸州市水务局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务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务行业队伍建设。负责水务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水务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水务重要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成果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和水务行业涉外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派驻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按照《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委办发〔2006〕34号)规定管理。
泸州市水务局人员编制
编辑泸州市水务局领导分工
编辑党组书记、局长:罗章海
主持市水务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机关政务、行政管理、综治、爱卫、信访、维稳、保密、政务公开、人事教育、科技、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双拥、计划生育、财务审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
联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 华
分管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法制、机关政务、目标管理、信息、宣传、机关效能建设、行政审批、文秘、水产渔政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爱卫、信访、维稳、保密、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财务审计等有关工作。
联系科室:监察科、水利综合监察支队、行政审批科、水产渔政局,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杰贤
分管规划计划、水利建设、农村水利、抗旱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农建工作。
联系科室:规划建设科(规划计划)、水利管理站、水勘院,协助局长分管农建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童登辉
分管水务综合管理、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防汛、水土保持等工作。
联系科室:水务综合(含河道管理)科、防汛办、水政水资源科、水土保持办公室。
机关党委书记:杨雷
分管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群团工作。
联系科室:机关党委办
总工程师:张权
分管质量监督、地方电力、安全、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和水利水电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联系科室:质量监督站、地电站、规划建设科(建设管理)、安办。
调研员:王大明
协助局长抓有关工作。
调研员:万诗伟
协助局长抓沱江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进与建设工作以及其它有关工作。
副调研员:王建新
协助局长抓有关工作。
副调研员:彭学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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