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被长沙市公安局跨省拘捕。
新快报事件简介
编辑《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快报》已将此事告知中国记协,中国记协随后从湖南、广东两地宣传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已介入调查。[1]
新快报事件跨省拘捕
编辑2013年10月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
新快报事件舆情报告
编辑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拘捕事件引发舆论持续关注。《新快报》连续两天在报纸头版呼吁“请放人”,更使舆论之火越燃越旺。然而就在各方关注之时,陈永洲在接受央视的采访时却承认,受人指使发表不实报道并收受不法利益,顿时令舆论哗然。[3]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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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 .新华网.2013-10-23[引用日期2013-12-23]
- 2. 《新快报》记者被跨省拘捕 .光明网.2013-10-24[引用日期2013-12-23]
- 3. 《新快报》陈永洲事件舆情报告 .大众报业集团.2013-12-03[引用日期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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