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证据

编辑:见识网互动百科 时间:2019-11-29 14: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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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证据”,从理解上应该指的是“间接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 实施的证据。实际上,中国证据立法、理论和实务中并无“外围证据”这一术语。
中文名
外围证据
别    称
间接证据
释    义
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证据
对    应
核心证据

外围证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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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证据”是相对于“核心证据”而言,就叫“间接证据”。应该是指该证据内容无法直接证明其直接实施了犯罪行为。在证据的分类中并没有“外围证据”之说,与此相近的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1]  根据《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要求,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只要其他间接证据确实、充分,并能形成证明案件成立的链条的,可以证实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个案件的核心证据其实很少,甚至只有一个,其他的基本上都可以说是“外围证据”,假如一个案件的证据链需要100环,应该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缺任何一环都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些外围证据恰恰也是支持核心证据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

外围证据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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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明确规定:“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依据间接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是唯一的,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五)运用间接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判断。”
这意味着,即使案件中没有直接证据而仅有间接证据,只要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法定证明标准,仍然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2] 

外围证据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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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案件
查办复杂案件,比如传销案件等,案件的进展往往被迫从外围开始,甚至是循着蛛丝马迹开始调查,往往是从外围证据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在没有核心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通过外围证据形成证据链。
贿赂案
实践中看,贿赂案件证据的索取方法从整体讲,一是从内围取证,即从被告人口供上突破;一是从外围取证,即从其他人身上或场所取证。在外围取证方面,除犯罪分子的一些书证、物证之外,大多是涉及案件的间接证据。
因为案件行为通常都很隐秘,多数没有文字、帐据等直接证据,能用于定案的直接证据,多为行贿方的证言和受贿人供词。而双方都有罪,收集口供非常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间接证据就是确认定罪的重要依据,比如贿赂款物的来源和去向,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情况等。由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据链节越多,结合越密切,其证明作用越大,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可能性就越低。

外围证据与薄熙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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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薄熙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庭审中,被告人薄曾多次在证据答辩中提出所谓“外围证据”的观点。例如,针对起诉书指控的收受唐肖林财物的问题,被告人答辩称:“刚才公诉人提出的证词证言都是外围证言,绝大部分都是外围证据,与本案关系不大,不能证明我有罪。”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的大连国际公司谋利的事实,薄说,“我认为这组证据、书证都是客观的,但这些证据和我犯罪关系不大,都属于外围证据,而且我做的批示都是例行公事。”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文化术语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