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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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地震局为隶属州政府办公室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受州政府办公室委托,行使全州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编制4名。
中文名
海北州地震局
外文名
简    介
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
属    于
政府办公室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定本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技术规范及有关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与检查监督。
(二)组织制订全州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地震动参数区划,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检查、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四)负责全州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查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资质。
(五)负责全州地震监测预报(群测群防)工作;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州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的职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提出本州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报州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并检查、监督其落实;编印震情信息;参与制定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七)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以及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承担州政府办公室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1]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组织机构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