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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成立于1973年9月,1984年1月改名为隆回县人民政府农业委员会,1995年8月加挂“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02年撤销县农业委员会(县委农村工作部),设立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底恢复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2009年4月,县委决定将隆回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与隆回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 中文名
- 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
- 成立时间
- 1973年9月
- 工作内容
- 农村工作
- 类 型
- 机关机关
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意见,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管理与考核。
2.组织研究全县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支农部门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典型经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农业投入与劳动力管理和小城镇体制)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改革的政策和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农业农村重大生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5.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新农村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隆回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研究提出全县县域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建议,研究提出农村产业开发政策建议,协调指导全县农村农业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负责隆回县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领导、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经济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贫工作、农村能源建设和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协调全县科教兴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农科教相结合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使用。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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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办)机构概况 .隆回县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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