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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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位于隆回县桃洪镇桃花路301号。我院现有在职在岗人员75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书记兼纪检组长1人,副检察长4人(包括1名党外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政工科长1人,党组成员、工会主席1人,专职检委会委员2人,其他检委会委员10人,检察员46人,助检员7,其他干部8人,法警8人,职工8人。内设政工科、监察科、秘书行政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林业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技术检察科、司法警察科等14个部门。
中文名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地    点
隆回县
重建时间
1978年
性    质
政府机构
先后荣获邵阳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省基层院建设示范院、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诸多荣誉。2009年2月,我院再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成为湖南省唯一连续两届获此殊荣的单位。[1]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组织机构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