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法制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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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关于全市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清远市法制局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清远市法制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1] 

清远市法制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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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局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清远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作出调整,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实施该项工作。
截止目前,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2013年以来,我局都能认真结合本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并逐步加大政务法制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班子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对本局的网站维护,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按要求规定发布在网上。2013年,网上公告和工作动态信息更新达32条,方便了群众和本系统工作人员查阅,并同时与省法制办信息交流中心、市应急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科等信息部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联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了《清远市法制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清远市法制局信息公开目录》等,大力推进本机关政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法制信息更新工作,全年供稿量达30余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做好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

清远市法制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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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局累计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约140余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入编。2013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105条;动态信息27条;通知公告5条;办事指南7条。今年,我局还按照市统一规范格式及时对外公开了《2014年清远市法制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2014年清远市法制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首次实行以网络形式对外公布局“三公”经费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业务办事流程指南等,本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法制信息工作简报、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当面受理告知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三)公开时限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3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一般不再继续在网上公开。

清远市法制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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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2013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清远市法制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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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本局在加大法制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但从公开效果看,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主动公开的法制信息内容与公众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出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上也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本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市法制建设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法制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制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及时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提高整体信息化服务水平。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社会 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