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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依照《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对南京市鼓楼区百家康药店拟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验收,下列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1]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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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京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领公示(第20090072)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引用日期201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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