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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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法制办,是政府机构,位于桂东县城关镇北街三号。

桂东县法制办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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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二)审查、修改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重大政策性文件草案,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清理、废止和解释工作。
(三)承办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四)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负责拟定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制度,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监督纠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六)负责依法审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管理全县行政执法证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承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试点。
(八)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县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负责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法律事务,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对全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情况交流;负责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
(十二)支持、配合郴州仲裁委员会做好仲裁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桂东县法制办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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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桂东县城关镇北街三号
邮政编码:423500[1]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组织机构 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