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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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樊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10]31号)和《中共樊城区委、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樊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樊发[2010]6号)精神,设立樊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中文名
樊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
概    述
根据《市委办公室
职责调整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职责调整2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技术指导、质量监控,全面规划指导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严格动态考核,保障公路晴雨畅通。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编制上报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抓好各项规划的实施。
(三)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
(四)负责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考核验收、人员培训、养护补助资金的筹集等。
(五)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管理使用。
(六)负责农村公路路况调查,建立农村公路技术档案,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和年报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区乡道路管理所设置综合科。
四、人员编制
区区乡道路管理所机关事业编制为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
纪检干部按有关规定设置。[1] 
参考资料
词条标签:
政治